在市場經濟中,信用是一種資源,是交易雙方建立在信任基礎上的合作關系。公共信用是社會信用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以政府為主導,產生于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過程中,以企業、個人、社會組織等為主體,以信用信息歸集、披露、使用和監管為主要內容。
近年來,全國各個省份和部委相繼出臺了一系列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條例。2022年11月,國家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會同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部際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和其他有關部門(單位)研究起草并發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法》,標志著我國公共信用建設進入法治化、體系化、數字化新階段。